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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我市参合农民即将领上医药费补偿金 | |||||
作者:梁伟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5-18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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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记者在市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了解到,我市将对自2008年1月1日起参合农民的医药费进行补偿。 由于特殊原因,我市参合农民1至5月份医药费未能及时报销,为此,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决定近期对参合农民的医药费进行补偿。 同期 新农合管理中心主任 单俊英 凡是2008年元月1日以后我市的参合农民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住院患者,都可以携带相关住院手续到我们合医中心申请补偿,经过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,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。 在市新农合管理中心,每天都有参合农民携带合医证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办理医药费用补偿手续。 同期 办事人员 苏丽霞 我们来到这边询问一下,看看我们要办什么手续,住了院以后都能来这里报销,服务态度挺好的。 据介绍,已有140名参合农民在新农合管理中心进行补偿申请登记。今年以来,我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加大宣传力度,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合。目前,各项前期筹备工作已经完成,全市已参合农民104380人,参合率达92.13%,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返贫、因病致贫情况发生,确保参合农民充分受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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